2007年7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公款进私囊 主管上公堂
杜宇 褚在倩

  7月26日,嘉善县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、挪用公款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缓刑3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    钱某在某物资汽车回收公司任要职期间,将部分销售收入列入小金库内,私分给员工,共计私分公款144600元,钱某分得24900元。此外,钱某还利用职务便利,将小金库中的10万元挪用给其姐购买住宅,5个月后才归还。